符合青海特点的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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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才云智
轶才云智 2022-10-06 10:31
在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管理体制制约明显,基层医疗资源分布结构不合理,集约通道不通畅,人员流动受限,服务融通受阻,“紧密”的优势发挥不足,“共体”的成效不够凸显,改革红利还没有充分释放。改革中,一是紧紧扭住管理体制的“牛鼻子”,厘清行政监管和业务自主管理的职责关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调整为医共体公立医院管理,并加挂公立医院分院牌子,形成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管理县级公立医院,理顺了45个县级卫健部门、79个公立医院、45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关系,强化了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和诊断、治疗、康复、护理一体化建设,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及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医防结合管理新格局。二是充分凸显独立法人的“自主权”,在保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基础上,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紧密型医共体,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将人员招聘、人事任命、薪酬分配等内部管理权限下放给医共体,落实法人经营管理自主权。三是有效搭建资源融合共享的“新平台”,建立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其他医疗机构有机衔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通共建、共服、共防通道,形成协同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发展更为紧密的医疗共同体,全方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看得上病、就近看病,逐步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村、医疗在基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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