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个体诊所出现的问题和分析原因
个体诊所都是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允许开业的独立单位之一。它以方便、快捷、服务态度好等优势,使就诊患者不断增多。因此,个体医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的机会不断增加,这就要求个体诊所医生有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才可避免传染病漏报现象。
个体诊所法定传染病漏报问题严重,门诊日志登记不全,普遍存在不连续使用登记簿现象,有登记的诊所其漏报率亦非常严重。
原因分析:
①个体诊所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空白区,无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没有相关制度的约束。部分个体诊所擅自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有的未使用统一的门诊日志、处方,存在处方缺少签名、诊断不规范等现象。
②绝大部分个体诊所门诊日志不能连续使用,有的根本不填写门诊日志,无传染病登记簿等。
③诊所医务人员对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了解不深,法律意识淡薄,忽视传染病报告工作的重要性。
建议:
①将个体诊所纳入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体系。
②加强对个体医生相关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理等方面能力。利用每月例会时机,定期开展培训。培训内容:(1)《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其掌握法定传染病报告种类、报告程序及时限。
(2)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腹泻、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麻诊、人禽流感、病毒性乙型脑炎等。
③加强对个体诊所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健康教育宣传,提高疫情责任报告人依法报病的意识,对有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直到处罚。
④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个体诊所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执法力度,对疫情责任报告人在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中的时限和程序等相关工作进行监
督,对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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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13:40:06
加大传染病的监督执法力度